台湾法院裁定,卷入集体收贿案的时代力量前党主席徐永明和无党籍立委赵正宇交保候审,侦办这起案件的台北地方检察署不服法院的决定,今天(6日)向法院提出抗告。


综合台湾中时电子报和《自由时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赵正宇和徐永明分别以100万元(新台币,下同,4万6700新元)和80万元交保。徐永明前天交保后说,自己是清白的,“我绝对没有问题。”


北检认为,赵、徐两人有羁押禁见的必要,因而在今天下午4时20分向北院送出抗告书,并由北院转呈台湾高等法院裁定。


徐永明被控收受太流公司前董事长李恒隆200万元。赵正宇则被控与助理林家骐涉透过中间人郭克铭,向阳明山的殡葬业者收贿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