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长郑若骅今日(16日)发表网志指,处理因押后立法会选举而引起立法机关的空缺从来不属特区自治或管辖范围,港府或香港本地法院无权处理。
据《明报》报道,对于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周二(11日)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规定现届立法会由9月30日起继续履职“不少于一年”。郑若骅发文指,有观点认为相关决定突显香港不再行使普通法及《基本法》,这种观点完全没事实或法律基础。
郑若骅指出,处理因押后立法会选举而引起立法机关的空缺从来不属特区自治或管辖范围,港府或香港本地法院无权处理,故《基本法》保留的普通法丝毫不受影响。
郑若骅指出,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基本法》作出决定,从宪制层面解决香港特区无法自行处理的问题,以特事特办方式迅速处理特殊情况,此举为特区政府提供具弹性及有坚实法律基础的决定,亦确保立法会任期仍按《基本法》指定的四年,避免修改《基本法》。
她认为,这次的决定为这次特殊情况提供具约束力的法律基础,由人大常委会透过决定解决宪制问题是正确和适当做法。
郑若骅称,特区政府明白没有权力处理涉及因押后选举而出现的立法会空缺问题,必须由最高权力机关按中国《宪法》和《基本法》来处理,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既符合“一国” ,也尊重“两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