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部商业司发布公告,将在台湾地区代理或经销大陆地区的互联网视听服务(OTT-TV)纳入商业禁止项目表。预告期间为14日,9月1日预告期满后,规划于9月3日正式公告。这意味着之前找到现行法规缝隙依循代理商落地,位处灰色地带的爱奇艺、腾讯 WeTV将全面被封杀。


根据澎湃新闻和联合新闻网报道,台湾当局将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5条第二项规定,预告新增《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禁止台湾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提供代理、经销,或从事 OTT-TV 及其中间投入或相关商业服务等服务给大陆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


公告还指出,违反者将依条例处新台币五万元(2329新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金,并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届期不停止或改正者,得连续处罚。


该部门称,北京爱奇艺科技公司于2016年申请赴台投资设立子公司,但其规划经营的OTT-TV业务,并不是开放给大陆地区或公司来台投资的项目,因此并未核准。然而,OTT-TV通过网络特性,达到在台“违法落地”的效果。


今年7月,台湾当局通讯传播事业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视听服务管理相关办法草案,纳管境内外OTT从业者。这一办法被认为是针对大陆OTT从业者,因此也被台湾舆论称为“爱奇艺、腾讯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