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蒙古一名男子因杀人而被判有期徒刑15年,但他却没有坐过牢,之后还当上地方人大代表。当地官方已对此展开调查。


新华社属下的《半月谈》期刊报道,这个名叫巴图孟和的男子1992年因发生口角,捅了另一名男子白永春三刀。巴图孟和将白永春送医后,前往派出所自首。白永春因心脏破裂导致的大出血而死亡。


法院在1993年裁定,巴图孟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半月谈》记者多方采访核实,法院判决后,巴图孟和以“全身水肿、尿血”为由前往医院检查。就医后,他的母亲、姑父就为其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并成为担保人。据多名当事人回忆,这份手续上,有数名当地时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签字。


报道称,凭着这份手续,巴图孟和连监狱的门都没进过,便于1993年直接从看守所“重获自由”。


巴图孟和2007年,即案发之后15年来到看守所领取刑满释放证明书。报道称,他们仅提供了一份当年的判决书,而看守所的一名内勤人员,据此为其开具了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加盖公章。“一天牢也没坐过的巴图孟和,在纸面上‘服’完了15年的刑期。”


由于巴图孟和被判刑的资料并未在档案中体现,使巴图孟和得以在2012年当选为陈巴尔虎旗人大代表。


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件在2017年因一起涉嫌贪污犯罪案而引起注意。


巴图孟和2018年被开除党籍,法院随后决定将故意杀人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巴图孟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4万新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内蒙古政法委昨天(6日)在微信上公布,政法委已派出工作组开展调查,并承诺调查结束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