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草案对招考冒名顶替行为拟作出新的规定,对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根据新华视点微博消息,中国一些地方出现的教育招考冒名顶替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今天提请的中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对此作出新的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同时还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述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