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今天(3日)裁定,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罚款550万元人民币(112万新元)。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经审理查明,云光中从2005年至2018年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常委、满洲里市委书记,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等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9432万余元。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云光中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云光中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犯罪问题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云光中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中国官方去年6月宣布,云光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去年12月宣布他被双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