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NCC驳回中天新闻台换照案,台湾新闻记者协会昨天发出四点声明称,卫星广播电视媒体虽享有言论自由,但应负起内部控管机制,制播新闻也应建立自律规范机制。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记协首先说,中天案凸显卫星广播电视媒体虽享有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但享有特许的卫星广播讯号及频道等资源,应负起“卫星广播电视法”的内部控管机制,以及制播新闻应建立自律规范机制。


记协强调,尤其媒体资方应避免非专业干预,以维护媒体新闻专业自主及自律。


其次,记协指出,中天已表达将透过司法维护频道上架权益。但无论新闻频道下架与否,记协呼吁此次在换照案引发最大社会争议的资方,应提供不低于“劳基法”规定的员工权益保障。


第三,记协同意基于数位环境建构资源有限,尊重政府分配频宽资源的法定审核权限,但相对呼吁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及相关审议委员,能更善尽换照否决案的社会说明责任,并强化自身公信力与多元性,以避免族群对立,争取社会公评理解及减少争议。


记协最后称,中天新闻台事件,再度凸显台湾公共媒体新闻服务的欠缺。记协乐见“公广新闻台”的倡议,但也呼吁公广集团盘点资源分配,以期做好经营新闻台的人力及资源整合,回应社会对优质新闻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