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见人“不爽”就砍,两名青年一天内砍伤四人,今天双双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两名被告陶菲(18岁,洗车员)和西瓦拉惹(19岁,无业)各面对五项罪状,其中四项与去年9月14日发生的两起砍人案有关,包括蓄意伤人、严重伤人和持刀伤人。
审理陶菲案件的法官马修·约瑟夫形容这是一起“愚蠢”的暴力事件,陶菲和同谋西瓦拉惹无缘无故攻击他人,而且两起案件相隔不到18个小时。
根据案情,去年9月14日午夜,陶菲和西瓦拉惹在后港8道的麦当劳外见到一群少年抽烟,双方互不相识,但是两人觉得少年在登他们。他们于是去西瓦拉惹家拿了两把刀子。
他们回到麦当劳时那群少年已散开,他们在附近见到马来西亚籍青年陈成俊(21岁,译音)和两名朋友,认为三人与之前那群人是一伙的,冲上前就砍。陈成俊伤势最重,前臂骨折。
同一天,陶菲向西瓦拉惹建议通过抢劫赚取“快钱”,他们过后买了两把西瓜刀到杨厝港一带徘徊寻找目标。下午5时,少年纳斯南(16岁)经过时朝陶菲和西瓦拉惹微笑,不过他们不喜欢少年的表情和走路的姿态,挥刀袭击对方的头脑和身体。(联合早报记者:魏瑜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