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青年好赌爱上夜店,同时积欠了数千元违例停车罚款,为了还债和继续自己糜烂的生活,青年向合法放贷公司和大耳窿借钱。最后因还不了钱成为大耳窿跑腿,六天内纵火烧11个组屋单位。


被告莫哈默贾斯尼(26岁,送货员)今早承认11项抵触放贷人法令的罪名,判监三年半和鞭打12下。这一连串纵火骚扰欠债人的案件发生在去年10月10日至15日之间。


根据案情,去年10月13日凌晨约2时45分,贾斯尼到沈氏通道(Sims Drive)第40座组屋去,他先用脚踏车锁锁住11楼一个单位的铁门,之后泼汽油纵火。他拍下自己放火的照片,之后传给指示他干案的大耳窿。他每次可得300元酬劳。


11户遭殃的住户中,其中一些虽未向大耳窿借钱,却无辜受累。


虽然有些单位门外装有闭路摄像机,不过贾斯尼仍有恃无恐,遇到这种情况,他会用手或面具遮脸掩饰身份。


庭上揭露,贾斯尼21岁时便开始赌博和泡夜店,也经常分期付款购买电子产品。他先后向合法放贷公司和大耳窿共借了约一万元,之后因无力偿还而答应替大耳窿骚扰欠债人。除此之外,他也欠了3000多元罚款。


(联合早报记者:魏瑜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