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
一名外籍劳工涉嫌骗取工伤赔偿,并在本地逾期逗留,被判监禁11个星期。
人力部今天发文告说,从事海务业的孟加拉籍客工拉曼在2014年2月12日申请工伤赔偿,谎称自己在使用带锯工作时不慎割伤左手小指,事发后已通知主管。
人力部调查后发现他提供的资料不实,他离开工地时左手没有受伤,工地主管以及和他一起工作的劳工都对意外毫不知情。
尽管人力部曾给拉曼机会承认谎报工伤,他还是继续隐瞒实情,人力部因此根据工伤赔偿法令,将他控上法庭。
拉曼在去年10月8日案件第一次过堂时没有出庭,法庭于是发出拘捕令,并在11月28日将他逮捕归案。
拉曼因骗取工伤赔偿和向人力部调查员虚报资料,触犯工伤赔偿法令,被判监禁八个星期。此外,他也涉嫌在本地逾期逗留,触犯移民法令,被判处另外三星期监禁。
去年共有三名外籍劳工因涉嫌骗取工伤赔偿而被治罪,他们分别于8月、10月和12月被判监禁。
人力部工伤赔偿处处长纪依桦在文告中说,骗取工伤赔偿是严重的欺诈行为,人力部将严厉对付。
“若发现任何工伤赔偿申请有可疑之处,人力部将着手调查。”
根据工伤赔偿法令,骗取赔偿者可罚款高达1万5000元、监禁最多12个月,或两者兼施。虚报资料者则可罚款最多5000元、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