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男子设立网站替上百名妓女打广告,甚至把自己和妓女性交的录像也上载到网站上,作为宣传材料。


被告徐嘉嵘(41岁)今天认下靠妓女卖淫为生、拥有色情录像、使用赃款,和虚报资料逃税等36项控状后,被判坐牢12个月又两周。法官也下令他缴付2万零217元罚金,相等于他逃税金额的三倍。


根据案情,徐嘉嵘原本经营的是电子书网页,2007年生意不好结束营业,他之后一直找不到工作,从2012年开始通过替来自中国的妓女打广告赚钱。这些妓女一般是经朋友介绍认识徐嘉嵘,她们每个月支付400元广告费。


大家都称呼徐嘉嵘为“老大”、“龙哥”或“小龙”,妓女称他经营的网站为“小龙网”。他也与其中一些妓女性交,之后拍下两人欢爱的录像,上载到网上去。


徐嘉嵘在2012年至2014年间赚取37万5000元,用这笔钱买下宝马汽车和租住武吉知马巴慕乐弯(Balmoral Crescent)的公寓。


警方接获通报后,于前年12月18日在公寓内逮捕他。


(联合早报记者:魏瑜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