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虽然早就怀疑经手的钱“不合法、不干净”,不过男子贪图高额佣金,使用个人和公司的银行账号接收超过85万元赃款,被判坐牢48个月。


被告王金川(56岁)在在2013年8月至9月之间,犯下八项接收和转移赃款的罪名,他上个星期认罪,案件今天下判。王金川案发时在一家卫浴用具公司担任业务发展经理,名下同时也注册了一家名为“Cera Ina”的公司。


2013年7月,王金川通过生意伙伴的介绍认识商人“卡林”。卡林声称他在科威特发展建屋项目,打算购买卫浴产品,卡林请王金川跟他的助理“安琪”交涉。


案情显示,安琪称她没有马来西亚的银行账号,于是请王金川代她接收和转移几笔款项,安琪答应事成后给他4%佣金。


他在2013年8月22日至9月11日,使用自己和Cera Ina的四个本地银行账号,分四次接收了共85万零818元。他按安琪指示,在扣除约4万2000元佣金后,把其余的款项交给一名叫“林先生”的人。


庭上揭露,这些赃款来自于瑞士和黎巴嫩等地的银行户头,歹徒非法入侵他人的电邮账号,过后冒充客户电邮指示银行转账给王金川。


(联合早报记者:魏瑜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