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一名男子没有驾照,擅自驾驶哥哥租来的汽车和朋友见面,发生车祸撞死人后逃跑。
被告谢俊杰(33岁)并不是第一次开车撞死人,他在2008年曾因疏忽驾驶撞死人,而被罚款7000元和吊销驾照五年。
他这次除了面对疏忽驾驶,还面对无驾照开车、没有保险驾车、车祸发生后未停车和未伸出援手等七项控状。法官在他认罪后,今天判他坐牢10个月,以及出狱后10年内不得领取驾照。
案情显示,2014年10月13日凌晨约1时,被告擅自驾驶哥哥租来的汽车和朋友见面。凌晨约4时,他送朋友回家后到芽笼吃宵夜。
汽车驶到芽笼路和芽笼22巷交通灯管制的交界处,他没有注意路况,结果撞到正在过马路的李勇(34岁)。
车祸发生后,李勇被抛到最左边车道。被告知道自己没有驾照,害怕坐牢没停车。
李勇被送入医院抢救,因伤势严重,同一天晚上10时许逝世。
被告逃离现场后,把车子开回哥哥在芽笼8巷的住所。他把事情告诉家人。他们劝被告自首,可是被告不听,他还将手机转接到空号。
警方在同天凌晨4时许接获报案,报案者把车牌告诉警方。警方全岛追查汽车下落,找到汽车,最后查出当天开车的是被告。
被告的妻子和祖母获知警方追查被告的行踪,便劝被告自首。被告在同月14日自首。(人名译音)(联合早报记者:侯启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