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一名青年醉酒驾车,开车送三名女性朋友回家时开快车,还打瞌睡,朋友叫他放慢车速,他不听劝告,结果车撞大树,导致两死一伤。
被告唐志良(21岁)今天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两人丧命和受伤,以及醉酒驾车和未确保乘客系安全带等五项控状,法官判他坐牢30个月和吊销各级驾照15年,以及罚款800元。
被告案发时在理工学院念书。两名女死者罗惠玲(19岁)和傅敏仪(18岁)是他的同学。
案情显示,2014年3月12日,被告邀请罗惠玲和傅敏仪到酒廊喝酒。被告在酒廊喝伏特加酒和轩尼诗酒。
隔天凌晨约2时,他们到另一间酒廊喝酒,同行的还有另一名后来加入的朋友郑美娜(18岁)。被告喝了一些啤酒。
大约3时45分,被告等离开酒廊,他开车载朋友回家。郑美娜坐前座。罗惠玲和傅敏仪则坐后座,她们没有系安全带。
被告开车沿加冷—巴耶利峇高速公路行驶,跟着转入淡滨尼路,然后朝淡滨尼10道方向行驶。
被告以每小时120到140公里的速度行驶。罗惠玲等感到担心,不停地要被告放慢车速,但被告回答说没事。被告在开车时几次打瞌睡。
后来,被告右转入淡滨尼10道,汽车失控冲向对面马路。直冲向草丛,跟着撞向大树。
罗惠玲和傅敏仪身受重伤,当场丧命。被告和郑美娜则受伤,过后被送入医院治疗。(人名译音)
(联合早报记者:侯启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