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轻微罪犯若一再重蹈覆辙,法庭下判前,被告或需先接受治疗或辅导。


不少被告因为上瘾问题或是在酒后,一再犯下轻微的罪行,如偷窃和扰乱公共秩序等,考量一般的监刑无助于这些法院“常客”摆脱这样的恶性循环,大法官宣布,针对这类案件,法庭会考虑让被告先接受治疗或辅导,延迟下判。


大法官梅达顺今早在国家法院工作方针研讨会上说,若不对症下药,面对饮酒和上瘾问题的被告可能会因为犯下一些轻微的罪行,而一再被控上庭。社区法庭正在探讨采取新的判案程序,先下令让被告接受治疗或辅导,观察他们的进展,之后才下判决。观察期为六个月左右。


梅达顺透露,国家法院会与新加坡狱外监护协会(Singapore After-Care Association,简称SACA)合作。在观察期结束后,法官会在下判前考虑被告这期间的表现,看根本的问题是否有所改善。


另一方面,大法官今年1月在为新司法年开幕时说,法庭计划调高地方法庭审理民事诉讼索偿额的上限。他今早进一步透露,改变预计在明年初落实,但是上调的数额会在较迟时才公布。


上一次的调整是在1997年,目前地庭负责审理民事纠纷案,所涉的索偿额不超过25万元,更高金额的官司须交由高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