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女子深夜遛狗遭撞伤,宠物狗当场被碾死。肇祸男子却在车祸发生后逃离现场,还快速把车子送修试图掩盖罪行。
被告郑达伟(34岁,区域销售经理)被控行为疏忽危害他人安全、妨碍司法公正、车祸后没有停车、没有为伤者提供援助等共六项控状,今天被判坐牢七个月,和在出狱后吊销各级驾照五年。
郑达伟案发前和朋友到亮阁购物中心一家酒吧喝酒庆祝生日。他过后驾驶马赛地SLK开蓬跑车准备回家。2014年8月16日凌晨约1时55分,车子经过往玛丽蒙路方向的汤申路时,郑达伟没有留意路况,撞上行人陈薇薇(41岁,IT经理)。
车祸地点靠近惹兰美林茂(Jalan Merlimau)交界处。案情显示,陈薇薇确认了路上没有车子后牵着狗儿过马路,被撞后多处受伤左手肘严重骨折,宠物狗当场丧命。
郑达伟没有立即停车,他把车驾到不远处的油站去。油站职员见他的车子受损,上前询问发生了什么事,郑达伟答说他在来的路上发生了意外,当时他身上散发浓浓的酒味。
警方凭着在车祸现场找到的左侧镜确认肇祸车子型号,展开全岛搜索行动。警方在2014年8月21日到郑达伟的住家去,他当天不在家也没有回复警员的电话,直到隔天才联络警方。
(联合早报记者:魏瑜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