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30岁男子被指在三年前的除夕,在罗拔申码头公然拦住一名女子的去路,然后在路边强奸她、逼她口交、用手指性侵她和非礼她。


林俊明(译音,无业)涉嫌在2013年2月9日凌晨3时15分至3时35分之间,在罗拔申码头一带的马丁路拦住一名中国籍表演工作者(27岁)的去路,当街对她霸王硬上弓,也逼她口交、用手指性侵她和非礼她。林俊明就三项强奸、两项口交以及用手指性侵和非礼各一项控状,星期二开始在高庭受审。


控方在开庭陈词中说,林俊明明目张胆地在马丁路的三个地点,先后三次强奸上述女子,间中对她做出其他性侵行为。林俊明称他记不得自己的所作所为。


控方的40多名证人中,首名作证的是疑受性侵的女子,她在清堂下作证。(联合早报记者:郑靖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