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三名男子因涉嫌闯路障检查,将被控上法庭。
三人年龄介于24岁至31岁,今年1月17日至4月10日间,他们相信在经过警方所设的路障时没有停下。三人将陆续在明天至本月19日上庭面控。
根据警方文告,今年1月至3月之间,该局共接获17起逃避路障案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0起。该局去年全年共接获44起逃避路障案件。
文告中提到,警方设置路障是为了阻遏和侦查罪案。警方提醒公众,经过路障时必须与警员合作,试图逃避路障可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逃避路障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罚款最多5000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