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我国环境及水源部强调,提控林火和烟霾肇事者与主权或国家尊严无关,而是要让企业对他们的行为负起责任,印度尼西亚应欢迎这项措施。


环境及水源部今天发文告,反驳印度尼西亚环境及林业部长西蒂本周一针对烟霾课题向媒体作出的评论。


文告指出,跨境烟霾污染法令(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 Act)的目的在于遏制和提控那些必须对新加坡跨境烟霾问题负责的企业,无论是新加坡或海外的,以及应为这些企业负责的个人。这项法令并非针对个别国家的人或公司。


环境及水源部发言人说,印尼应欢迎跨境烟霾污染法令这项额外的工具,以减少那些可能影响印尼民众和其他区域国家民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福祉的不负责任活动。


新加坡环境局上月11日发布声明说,一家印尼公司的董事因其公司涉及跨境烟霾问题而被环境局传召,以解释该公司如何处理其土地上的林火。该董事过后入境,未赴会就离境。环境局已获得法庭发出的逮捕令,将在该董事再次入境时逮捕他。


印尼环境及林业部长西蒂本周一受媒体访问时说,这在印尼看来是侵犯了主权,并指新加坡的做法不尊重印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