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从下月起,在本地两个陆路关卡出入境的车辆,一旦被发现逃缴过路费,将面对更高的罚款。
陆路交通管理局今天发布文告宣布,从8月1日起加重在兀兰和大士关卡逃缴出入境过路费、公路电子收费,以及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费用的罚款,违例者的罚金将提高五倍。
目前违例者只须付10元行政费,以后初犯者可罚款50元,重犯者则面对100元的罚款。未缴付罚金者则可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初犯可罚款最高1000元、或监禁不超过三个月。
陆交局也已从5月起加强取缔这类违例行为,并增设告示牌提醒公路使用者缴交过路费。
陆交局指出,由于许多违例者是外国驾车者,他们在离境后,当即难以追踪他们的行迹。因此该局也探讨修改现有的公路交通法令,禁止曾逃缴过路费的车辆进入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