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政府提出四大修订电信法令和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法令的建议,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其中一项是委任一家独立机构调解电信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并规定电信公司参加调解。


通讯及新闻部今天展开公众咨询活动,邀请公众针对电信法令(Telecommunications Act)和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法令(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 Act)的修订建议提出看法。


在这些建议当中,与消费者有直接关系的当属制定纠纷调解计划的建议。


政府认为,委任一间调解机构如新加坡消费者协会来解决这些纠纷,并强制要求电信公司参加调解,将能更快、更有效地解决纠纷。


另有两项建议针对建筑业主,其中一个是禁止业主同电信公司签署独家电信服务协议。业主必须允许其他电信公司进入建筑内提供服务,或让租户自由选择电信公司。


另一项建议是规定业主提供屋顶空间给所有电信业者装置电信器材,以发送信号到更广的单范围,而且不得收取租金。


政府也把修订焦点放在对电信业的监管力度上,尤其是在电信电缆接二连三而被第三方承包商切断以后。


根据建议,触犯电信法令例者的销案罚款(compounded fine)顶限,将从5000元提高到1万元。


本地两家电信公司第一通及星和在受询时皆表示,支持关于特僻建筑屋顶空间的建议,第一通也支持政府加强监管力度,避免再度发生点电信电缆因人为疏忽而被切断的事件。


新电信则表示会研究公众咨询文件的细节,并会在适当的时候提出反馈。


公众可到通讯及新闻部或民情联系组REACH的官方网站,查看法令修订建议并提供反馈。咨询活动将在本月24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