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标新局将被赋予调查权利,能针对欺骗消费者的不良商家进行搜证工作,向法庭申请禁制令。


法庭接下来可在禁制令外附加规定,更有效地避免商家继续不公平交易,包括网络商家。


例如,规定商家在店面或网站张贴告示、在收据注明以通知顾客它获禁制令。商家进行交易前须获顾客的书面确认,表示清楚商店接到禁制令。否则,顾客在交易后的六个月内取消合约,有权退款。


此外,接到禁制令的商家或个人若更换营业地点、股东或职衔等,须在14天内通知标新局有关的改变,以便让标新局更有效地监督他们,避免他们假借他人名义以相同手法经营生意。违反庭令者可构成藐视法庭行为,面对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修正法案刚在国会三读通过,修正法案的目的是要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贸工部兼国家发展部政务部长许宝琨医生指出,贸工部去年针对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法令进行检讨,认为现有的禁制令程序需加强。由于新加坡消费者协会和新加坡旅游局没有调查权利,以致在搜证时遇到问题,拖延申请禁制令过程。一些商家也走漏洞,接到禁制令时结束生意后又另起炉灶。


法案修正后,消协和旅游局申请禁制令的工作将转由赋予调查权限的标新局负责。但消费者和旅客遇到不良商家时仍应先找消协或旅游局寻助。消协会先进行调解,若商家不合作,消协将把案件交给标新局处理。若案件涉及刑事罪,警方会接手调查。


贸工部料在年底落实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