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政府大致上接受调整民选总统制宪法委员会的多项建议,但基于慎重起见,在数个细节上对委员会的建议存有异议。政府今天通过发表白皮书回应

了报告内容和阐明立场。


政府上周公布了九人宪法委员会就如何保障少数种族有机会当选总统、提高担任总统门槛与赋予总统顾问理事会更大职权等方面的建议。除了重申

民选总统要能够阻止政府滥用国家储备金,就必须透过选举获得人民委托,不同意委员会有关分开总统象征和监管角色的建议,政府也采取谨慎态度,

不接受部分与调整候选人资格标准的建议。


例如,尽管同意委员会的看法,认为应规定出身私企的准候选人须曾在一家有至少5亿元股东权益的公司担任最高执行级职务,也要求企业在准候

选人任职期间处于净盈利状态,但政府恰恰因为在资格标准方面将做出多项调整,而倾向“采取谨慎做法”,维持准候选人应任职至少三年的要求。


除了谨慎看待多项调整,政府也力求各方面的考量取得平衡。


针对保障少数族群有机会定期当选总统,委员会建议如果连续五届选举,即30年内没有某个种族代表当选总统,第六届选举应只保留给该族群

候选人竞选。政府接受这个建议的同时,指出这个做法“恰当平衡维护多元种族的最终长远目标,以及在追求这个理想的过程中确保少数族群可当选总

统”。


白皮书指出:“这个框架也谨慎地平衡多元种族和唯才是用理念,选出总统的机制着重他们的经验和能力,以及他们(集体)代表所有不同族群的

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