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今天在国会上为新加坡宪法(修正)法案提出一读,以调整民选总统制度。


除了增加条款,注明来自私企者要自动符合总统候选人资格,就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曾在一家有至少5亿元股东权益的公司担任主席或总裁等最高执行级职务,法案也指出由所有总统选举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必须至少每隔12年,就检讨5亿元的门槛。


换言之,委员会也可以选择更频密地检讨这个门槛。


修正法案也列明调整门槛的程序:如果委员会建议调高门槛,只要超过一半的国会议员接受有关建议,就可这么做;国会也可选择更低的股东权益增幅。如果国会要降低门槛,则必须修正宪法,也就是必须在国会上获得三分二议员支持做出修正。


修正法案也把国会非选区议员人数从目前的九人增至12人,他们拥有绝对的投票权利,包括投票修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