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起,凡是年龄介于6岁至15岁、有中度至严重特殊教育需求的公民孩童,也必须接受强制教育。政府将继续在学校名额、师资和设施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每一名孩子都有机会受教育,以进一步打造一个更具包容性社会。
新措施意味,所有特需孩童往后会纳入强制教育法令下。第一批受影响的孩童将在2018年报名入学。家长可通过让特需孩子就读政府资助的特别学校,来履行强制教育法令下的义务。中度至严重特需孩童将就读特别学校的小学部。
尽管如此,对于有严重且复杂特需情况的孩童,教育部会酌情处理,视个别情况而定,允许孩子豁免强制教育。
教育部长(学校)黄志明今天在特别教育研讨会上宣布这项新措施。
黄志明说,将所有特需孩童纳入强制教育法令,是我国迈向一个更包容性社会愿景的重要里程碑。
教育部也将成立一个由教育部政务部长普杰立医生领导的咨询委员会,探讨推行强制教育法令的过程中,如何照顾特需孩童的需求。
目前,每年达入学年龄的幼童当中,约1770名有特殊教育需求。当中约75%属于轻度特需孩童,报读主流学校;约25%中度至严重特需孩子,豁免强制教育,他们多数进入特别学校就读。教育部估计,有中度至严重特需,却没有报读任何特别学校的孩童,每年大约40人。
目前,本地有20所由13家由志愿福利团体经营的特别学校。它们获教育部、国家福利理事会,以及民间的资助。
政府是从2003年起实施强制教育法令。根据法令,年满6岁的学童必须报读小一。强制教育的目的是让本地孩童从共同学习经历中,培养核心价值观、知识和技能,以及建立国家归属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