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嫌从六楼把一只母猫丢下后,再两次捉起猫往地面上狠摔,今天被控。


被告法加(25岁)面对两项抵触动物和飞禽法令(Animals and Birds Act)的罪状。他涉嫌于今年5月26日凌晨1时40分,把一只短毛母猫从淡滨尼83街第884座组屋六楼抛下,并在40分钟后在同座组屋底层两次把母猫很摔在地面上。


案件展期至明年1月9日让被告认罪。虐待动物者初犯可被判坐牢长达18个月和罚款1万5000元。


根据农粮兽医局今天发出的文告说,当局案发当日接获通报后对猫尸进行解剖,并在确认被告的身份后,于今年5月31日逮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