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新加坡消费者协会(CASE)副理事长黎学俊今年1月1日起已接任新加坡消费者协会理事长一职,前理事长谢成春卸任后,将重新受雇为消协的顾问。
现任理事长黎学俊(43岁)是从去年4月1日起担任副理事长。他曾在全国职工总会(NTUC)担任多个高职,曾是企业规划秘书署的署长,并在1999年至2001年之间任职西南社区发展理事会总经理。
已卸任的谢成春自2002年开始担任理事长一职,过去15年领导消协,创下数个里程碑,其中包括在2004年实施的消费者保护法(公平交易)及2012年生效的产品缺陷法(Lemon Law)。他也推动超过40家本地及国际机构展开更大的合作,一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消协会长林谋泉对于谢成春的贡献表示感谢,并“有信心黎学俊能带领消协更上一层楼,期待将来与他密切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