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海事一名前总裁曾昭德(56岁),承认没采取合理的尽责审查,确保现金付款和付款程序是合法的,以致抵触公司法令,被判14天短期拘留令(Short Detention Order)。


被告被指从2008年4月至2010年4月,身为新科海事的董事,已被告知新科海事违法却无视这个信息,没采取合理的尽责审查,确保现金付款和付款程序是合法的。


短期拘留令是以社区为基础的一种刑罚,最长达14天,刑满后犯案记录可被消除。


这起贪污案最先于2014年12月在媒体上曝光,七名前高层相继被控和治罪,被告是第六个认罪且被定罪的被告。


他原面对的另三项贪污罪,今早已被控方申请撤销控状,结果法官判他无罪。


被告通过律师要求下周一(9日)才开始服刑,以处理个人事物。


被告从2008年4月至2010年4月担任新科海事总裁,卸任后担任新科宇航总裁(Singapore Technologies Aerospace),直到2014年6月辞职。


涉案的另六人中,前总裁薛仰德被判坐牢10个月和罚款10万元、前财务总监李瑞清(59岁)被判罚款21万元,前高级副总裁莫锦皇(65岁)被判坐牢20个星期和罚款10万元,前首席营运长韩友光(59岁)坐牢六个月和罚款八万元。前集团财务总监王德莲(58岁)已认罪但尚未判刑。


公司前业务总裁陈蒙成(64岁)不认罪进行审讯。他的案件已审结,订下周五让控辩双方陈词。(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