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国会今天三读通过退休与重新雇佣(修正)法案,从今年7月1日起,重新雇佣年龄顶限将正式从65岁调高两年至67岁。
这意味着雇主接下来有法律义务,为7月1日或之后满65岁的本地员工提供重新受雇到67岁的选择。
另外,劳资政伙伴在展开磋商后,也同意让雇主有多一个选项,若在公司内部无法找到适合年长员工的工作岗位,除了直接支付就业辅助金(Employment Assistance Payment)给员工之外,雇主也可在另一家公司,如其姐妹公司或附属公司物色适合岗位,让这家公司承担续聘责任。
这样一来,该雇主将无须支付就业辅助金。不过,在新安排下,年长员工仍将有最后选择权,若不愿意接受新职位,旧东家必须支付辅助金
人力部长林瑞生指出,这将为雇主与雇员提供更多选项,劳资政伙伴将继续密切合作,为那些想要继续工作的员工以及希望聘请年长者的雇主,提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