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以三份英国所解密的文件作为要求海牙国际法院复核其白礁裁决的依据。
国际法院在其网站发表文告,列出这三份文件:1958年新加坡殖民政府的内部信函、同年一名英国海事人员申报的意外报告,以及上世纪60年代起的海事行动注释地图。
文告说,这三份文件是马来西亚当局于去年8月4日至今年1月30日之间,在英国国家档案馆寻获的资料。
文告也说:“马来西亚声称这些文件说明英国殖民和新加坡政府的最高官员,明白白礁在相关期间并不是新加坡主权领土的一部分。马来西亚也强调‘如果法院当时知道有这些新证据,必定会对白礁的主权问题达到不同的结论’。”
马来西亚总检察署昨天声称,发现与“白礁岛主权纷争案”有关的新证据,并已于本月2日入禀海牙国际法院,要求针对2008年的裁决进行复核。我国外交部昨天表示正在研究马来西亚的申请和所提呈文件,并已成立法律团队回应马方提出的诉求。
海牙国际法院2008年5月23日以12对4票裁决白礁岛(Pedra Branca,亦称Pulau Batu Putih)主权属新加坡,同时分别以15对1票,将中岩礁(Middle Rocks)的主权判给马国。类属“低潮高地”(low-tide elevation)的南礁(South Ledge),主权则判归拥有它所处的海域主权的国家。
国际法院的判决虽然是最终判决,且具法律约束力,当事方也不得上诉,不过根据海牙国际法院规约第61条文,当事国如果发现“具有决定性之事实”,且所发现的事实“在判决宣告时为法院及申请复核之当事国所不知”,即可成为申请复核的依据。申请复核一方应在发现新证据的六个月内,以及在判决日之后10年期限内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