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优步和Grab等私人召车服务业者必须确保旗下司机持有所需的职业执照,所驾驶的车队也须充分投保,否则每项罪行可面对罚款最高一万元。
公路交通(修正)法案今午在国会提出二读,授权陆路交通管理局推出及执行条例,规定私人召车服务业者须履行的职务和责任,包括确保旗下司机持有效的职业执照,保障乘客的安全和利益。
根据修正法案,私人召车业者旗下的司机若在12个月内,被发现有至少三次违例载客,包括没持有效职业执照、使用未注册私人出租车载客或车子没有足够的保险,陆交局可发出暂停服务令(suspension order),禁止所有私人出租车司机为该公司载客。
有关吊销令可长达一个月。
在这期间,任何司机若被发现私下为违例的私人召车业者载客,初犯可被罚款最高1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重犯者则可面对罚款最高2000,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他们的职业执照也可被吊销或撤消。
政府在去年4月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交通部开支预算时,宣布对私人召车服务司机及车队实行基本的“柔性”监管。
这包括从今年中起,规定有意提供载客服务的司机须通过健康和背景检查,以及考取私人出租车司机职业执照。这类汽车也须向陆交局注册,并在车上贴上防伪汽车贴纸。
教育部长(学校)兼交通部第二部长黄志明为修正法案提出二读时指出:“世界各地的陆路交通正经历前所未有的数码革命。私人召车服务已成为广受国人欢迎的出行方式,无人驾驶科技也提供另一种出行选择。”
他说:“新加坡无论是土地或是人力资源都非常有限,这两项颠覆性科技将有助于为我国交通系统带来更高的效率以及更大的便利,让我们进一步朝减少用车的愿景迈进。”
“我们将尽力平衡各方需求,采取柔性监管方式,在保障乘客的利益和安全的同时,也为业界提供足够的创新发展空间……随着无人驾驶科技逐步运用在更多不同领域,政府将制定更多培训计划,协助靠驾驶为生的新加坡人掌握新技能,转行投入更高增值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