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我国研究马来西亚要求国际法院复核白礁主权纷争的法律团队在研究马国提呈的文件后,有信心这些文件不足以构成法院复核裁决的证据,并将于6月14日之前向国际法院提交我国的回应。


外交部长维文医生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外交部开支预算时,透露以上消息。维文说,由总检察长黄鲁胜、前副总理贾古玛教授、巡回大使许通美教授和前大法官陈锡强组成的法律团队详细研究了马来西亚提交的三份英国解密档案,认为这些文件不符合国际法院规约第61条文所列出的申请复核条件。


根据该条文,当事国如果发现“具有决定性之事实”,且所发现的事实“在判决宣告时为法院及申请复核之当事国所不知”,即可成为申请复核的依据。申请复核一方应在发现新证据的六个月内,以及在判决日之后10年内提出申请。


马来西亚是于上个月2日入禀海牙国际法院,要求针对2008年的裁决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