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位助手性侵和非礼长女,星期一下午被判坐牢23年半和鞭打24下。


被告(42岁,摊位助手)去年受审后,上个月被判在2011年底至2014年4月间10项性侵、非礼和对长女做出猥亵行为的罪状成立。女儿当时年龄介于11岁至13岁。被告在2014年12月跟妻子离婚。


被告审讯期间辩称,他在2005年至2009年间,花600令吉(约200新元)在马来西亚接受三次疗程增大阳具,导致他的阳具过大而且变形,不可能侵犯女儿。


他称与妻子关系不佳,两人常因财务和床笫问题争吵,他也曾因长女的巨额手机费和作业狠狠骂了她一顿,她们可能为此诬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