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慈善理事会公布修订后的慈善团体和公益机构监管准则,加强这个领域的透明度,新准则将从明年1月1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监管准则下,慈善机构必须为所有董事会成员设任期限制,确保董事会成员能定期获得更新。
如果董事会成员服务超过10年,慈善机构则必须在年报中公开长期委任这名董事的原因。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今天发文告说,修订后的监管准则将加强慈善团体的管理,改善这些机构的透明度和责任担当。
慈善理事会指出,为董事会成员任期设限,能确保慈善机构定期更新董事会,并有一定的接班人计划,这有利于慈善机构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此外,要求慈善机构公布委任董事超过10年的理由,可增加透明度,为捐款者和公众提供更多信息,这也促使慈善机构在推动董事会接班计划时,变得更加透明。
为了帮助慈善团体和公益机构了解修订后的监管准则,慈善理事会及其伙伴机构将推出一系列宣导和学习计划。
慈善福利团体技能提升基金(VWO-Charities Capability Fund,简称VCF)也会提供资助,协助慈善机构加强监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