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教练在泳池厕所为12岁男童手淫,在受审后被判性剥削罪名成立,星期五被判坐牢10个月。
陈觉成(译音,68岁)前年2月8日傍晚5时15分,在后港公共泳池的男厕里,为一名12岁男童手淫。虽然他辩称男童提议互相手淫,但他断然拒绝男童的要求。然而,他于审讯后被判一项性剥削控状成立,星期五被判10个月监禁。
控方要求判陈觉成入狱至少15个月时说,他对男童干下猥亵行为,违背了男童对他的信任。而且,他因教导游泳,经常接触儿童与少年,对社会构成威胁。
虽然男童拒绝出庭指证陈觉成,但控方指出没有规定要求性侵案的受害人必须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