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1日起,雇主必须把外籍女佣的个人意外保险受保额从目前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



人力部政务部长陈振泉今午在全国职工总会家庭佣工中心为本地女佣主办的劳动节庆祝活动上宣布上述消息。


人力部上一次调整女佣个人意外保险最低受保额是在2008,从之前的1万元调高至4万元。


陈振泉说,人力部接获职总家庭佣工中心的反馈,指2008年至今,女佣的工资以及在家乡的生活费用都已上升,她们的个人意外保险受保额因此已不足够。


他说:“的确,有雇主因为女佣发生意外而失去工作能力,过后向我们咨询是否能外她们的家人提供更多意外保障。”


最低保额调好后,雇主每年预计将支付多7元至15元保金。


陈振泉说,除了提高最低保额外,人力部也将为女佣意外保险制定一套统一规格供保险业者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