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施奇恩星期四驳回拉维律师的申请,后者要求法庭裁定民选总统制度和近期相关的修改都不合宪法。
施奇恩法官经过近五个小时内堂审理后,在星期四傍晚裁定维律师就民选总统制度和近期相关的修改有违宪法的论点不成立。
拉维目前没有执业,他自行陈词。他称,民选总统制度禁止人民自由竞选,而去年缩窄竞选资格只让某个种族的候选人参选是种族歧视。
总检察署由副总检察长哈里古玛为首的五人政府律师团反对拉维的挑战。
国会在去年11月通过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修正)法案,其中一项改变为:如果连续五届总统选举,即30年内没有某个种族代表当选总统,第六届选举只保留给该族群竞选。
除了拉维,前总统参选人陈清木医生也针对第一任民选总统的问题入禀高庭。在2011年总统选举中以微差落败的陈清木,希望高庭阐明为何第一任民选总统是从前总统黄金辉算起,以致下届总统选举须启动保留选举机制。陈清木促请法庭定夺,这么做是否符合我国宪法中,两项与保留选举机制细节有关的条文。有关审讯最快可能在下个月底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