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李显龙总理公开有关宣誓声明的部分内容后,弟弟显扬再次透过面簿个人网页回应。


李显扬说:“在李光耀的要求下,腾福律师事务所(Stamford Law)处理了遗嘱的认证。遗嘱被宣读后的数月内,显龙并未对遗嘱发起法律挑战。2015年10月,遗嘱认证得到批准,因此该遗嘱是完整的、最终的、有法律效力的。显龙不应该用一个由他的下属组成的委员会来提出他不敢在法庭里提出的事……我们有个问题想问李显龙:他是否相信李光耀要求拆除房子的意愿的是坚定的?他给国会的声明,还是他宣誓时的声明是虚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