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次子李显扬否认妻子林学芬的律师事务所曾帮父亲拟遗嘱。


针对李显龙总理前天晚上公开的宣誓声明内容,李显扬今天下午在个人面簿上做出反驳,澄清李光耀最后版本的遗嘱和前六个版本一样,由李及李管理合伙人柯金梨订立,而非李总理所说,由林学芬参与拟定,涉及利益冲突。


林学芬是腾福法律事务所(Stamford Law)高级董事。李总理在给内阁部长级委员会具法律约束力的宣誓声明中说,李光耀的最终遗嘱是在“极度令人不安的情况下拟定”,林学芬身为利害关系人直接参与遗嘱的订立“耐人寻味”,存有重大疑问,两兄弟对遗嘱订立过程的解释完全不同。


李显扬说:“遗嘱的第七段由李光耀指示修订,由他媳妇林学芬负责草拟,并在他满意后由(柯)金梨加入遗嘱中。”


他指出,腾福法律事务所两名律师也是在李光耀明文要求下,见证遗嘱的签署。


根据李总理的声明,在场的两名律师是吴裕庆(Ng Joo Khin)和雷安智(Bernard Lui)。李显扬指出,在提取遗嘱认证时,吴裕庆只负责宣读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