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2013年偷窃认识10年妇女的金饰被发现后误杀她,他星期四被判入狱18年。
马盖斯沃然(50岁)2013年12月9日早上在义顺第875座组屋杀害妇女坎内(62岁)。控方之前促高庭司法委员对他施加终身监禁,但辩方律师反对说终身监禁应保留给对社会构成危险的被告。
司法委员符晓平考虑到马盖斯沃然并非有预谋杀人,打劫时一时冲动杀人,星期四判他入狱18年。
马盖斯沃然与坎内一家人相识10多年,在2000年至2004年间替坎内的儿子打工。他偶尔会参加他们的家庭聚会,也曾几次向他们借钱。
马盖斯沃然案发前不久在马来西亚买了一个住宅单位,急需5000元令吉(约1620新元)付房贷。
他案发早上约8时35分到达坎内的住处,向她借钱不果后趁对方转身到厨房梳洗时,到卧室去偷东西。他强行打开衣柜,找到一万多元首饰。马盖斯沃然被坎内逮个正着时,求她让他把首饰拿走,坎内不肯,称要打电话通知儿子。
马盖斯沃然一把推倒坎内,一手用枕头捂着她的脸,另一手掐她脖子,直到手酸后才改用双手按着枕头直到坎内停止挣扎,整个过程约10分钟。他典当首饰换取2万6300元令吉(约8522新元),还了房款后还买首饰送妻子及请陌生人喝酒吃饭。
马盖斯沃然的妻子过后见他成天喝醉不工作,质问他钱从哪来,并坚持要来新加坡弄清楚借钱的事。12月17日,妻子骑电单车载马盖斯沃然,后者虽然中途两次下车,但最终仍跟着妻子来到兀兰关卡,结果在那里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