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乌美西联汇款劫案被告今早被警方带回案发现场,重组案情时揭露他下手前曾观察职员,逃跑时不知何故散落部分现金。
被告哈希姆(Hashim Bin Hamzah,58岁)前天在国家法院面控,他面对一项持械抢劫控状,指他在本月1日早上10时43分,抢劫位于乌美1道第301座组屋的西联汇款,威胁28岁的女职员交出4000元现金。
被告在今天上午10时乘坐警车抵达现场,他的手脚都被铐上,两名警员在旁看守。他看似虚弱,声音细微,被问话时低头以马来语与调查人员交谈。
被告先回到事发的西联汇款,他在柜台后与调查人员交谈,过后被带到事发组屋的后方,向警方解释逃跑路线。
据本报了解,被告逃跑时,沿路散落部分现金,他把一辆脚踏车停在附近的一家银行外,他过后骑脚踏车逃跑。
据悉,事发时,该间西联汇款仍未营业,职员被劫后尝试追上劫匪,仅追回掉落在附近的现金。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庭上揭露,他也涉及其他罪行。控方要求将被告还押勿洛警署一周接受进一步调查,法官批准所请,案展本周五(11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