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定机构信贷合作社两名女职员五年内骗取合作社511万元,她们使用赃款旅游购物,生活奢华。
被告雅妮(42岁)案发时是新加坡法定机构信贷合作社(Singapore Statutory Boards Employees’ Co-operative Thrift & Loan Society,简称合作社)的助理经理,哈纳蒂(50岁)则是一名行政人员。
雅妮今天被判坐牢12年,哈纳蒂判监九年八个月。她们分别面对467项和275项控状,包括欺骗、监守自盗和使用赃款等罪行。
雅妮在2008年升任助理经理后便开始干案,她平日负责处理会员的贷款、存款和提款手续。她在2008年至2013年之间,通过伪造表格和文件,再利用亲友的名字以“幽灵会员”的名义呈上表格欺骗合作社发放约432万元。
哈纳蒂则在同一时期,以相同的手法骗取约195万元。两人有时一起干案,五年来共对合作社造成约511万元损失。
庭上揭露,雅妮用赃款支付旅费跟家人到欧洲旅游、在本地酒店度假入住五星级酒店,以及投资等。哈纳蒂同样经常到本地五星级酒店度假和上健身房等。
合作社成立于1925年,是新加坡历史悠久的合作社之一,属下会员主要是公用事业局、建屋局和新加坡能源集团的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