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市区重建局修订和收紧了受保留旧店屋的修复准则,并可要求发展商今后在为某些地段的受保留建筑施工前,委聘文化遗产顾问,以更好地保护这些旧建筑的原貌。


市建局咨询了本地和外国建筑师和修复专家的意见后,决定修订和收紧四条准则,确保受保留旧店屋在重新发展过程中,继续保留建筑的历史特色和集体记忆。


例如已改为非住宅用途的受保留店屋,原有富娘惹特色的“一门两侧窗”门面设计,不能改为“两门一窗”。要是窗户底下墙面铺有雕花等装饰瓷砖,业主不能为了建造多一扇门直接通往二楼而拆除其中一个窗口。


此外,在市区外历史区(Secondary Settlements)的受保留建筑之间或毗邻的腾空地段(infill sites)兴建新建筑或新翼,建筑前侧高度不能超出受保留建筑的屋脊,以免新楼“喧宾夺主”。


市建局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最新修订的修复准则旨在更好地保护独特的建筑原貌和空间特色,保留和提升历史建筑和地区丰富的文化遗产和特性。”


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建筑与可持续设计系助理教授杨茳善博士受访时指出,已改为商业用途的受保留旧店屋,有越来越多的门面被业主改为“两门一窗”的设计,以划分地面和二楼的空间,出租或出售给不同人。


这类旧店屋建于客纳街(Club Street)、安祥路、直落亚逸街、厦门街(Amoy Street)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