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男子洪毅祥(译音)被指为宝马车挂上假车牌后,于去年3月8日凌晨1时,在汤申路上段往罗尼路行驶的路段,以高达116公里的时速超速行驶。


被告被控两项抵触交通法令的罪状,一项是超速驾驶,另一项则是挂假车牌。


案发路段的最高时速为70公里。


超速驾驶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0元或判监不超过3个月,而使用假车牌的最高刑罚则是罚款一万元。


他身穿黑衣出庭面控,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庭上表示有意认罪,案展3月7日再次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