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对电信公司或网络服务供应商的服务素质不满意,又或者出现付费电视频道收费或手机费用等纠纷的消费者,日后有望可通过当局与业者进行调解,甚至进行仲裁,而消费者只需承担一成的相关费用。
在拟议中的这套调解和仲裁框架下,相关业者将被强制要求必须参与调解。
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nfocomm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简称IMDA)星期三起展开公共咨询活动,邀请公众针对这套框架提出看法。
根据IMDA今早发出的文告,这套框架分为两个阶段:调解(mediation)和仲裁(adjudication)。
在调解阶段,若业者和消费者对解决纠纷的方案达成共识,相关条件将由中立的调解员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记录,业者和消费者都得按规定遵守条件。
若调解不果则需进行仲裁,而且消费者一旦接受仲裁结果,业者就必须接受相关条件,没有进一步协商的空间。
这套框架将以共同承担额(co-payment)的模式维持,消费者和业者需一同承担进行调解或仲裁的相关费用,但拟议条文显示,消费者只需承担总费用的10%,其余九成都得由业者承担。IMDA说,这是为了鼓励业者尽快解决纠纷。
在框架下,消费者若进行调解,需承担的费用预计从10元起跳;仲裁费用则从50元起跳。换句话说,业者需承担的调解费用从90元起跳,而仲裁费从450元起跳。
IMDA在文告中也重申,调解和仲裁框架是要提供解决纠纷的额外管道,并非要取代业者已有的投诉管道。IMDA建议消费者还是应先接洽业者,只有在无法解决纠纷的情况下才由当局委任的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相关机构可能是新加坡调解中心或新加坡消费者协会。
为期六周的公共咨询活动将进行至下月28日(星期三)。公众可上网(www.imda.gov.sg/regulations-licensing-and-consultations/consultations/open-for-public-comments)了解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