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制造商和进口商接下来需履行更大的社会责任,负责回收在本地市场上所卖出的电子产品,同时也要确保能妥善处理和再循环这些电子垃圾。
环境及水源部长马善高今早在一项针对电子垃圾的公共咨询活动上做出上述宣布。
这些制造商需创建和改善更便于回收和再循环的管道,同时加大这方面的公共宣传。
本地电子垃圾再循环大环境尚未成形,国家环境局在研究了中日韩三国、德国、丹麦和美国纽约等地的电子垃圾管理系统后,决定在电子产品制造商方面多下功夫,因此选用“加强制造商责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简称EPR)的做法。
据了解,丹麦、瑞典和韩国等多个国家都在使用这一模式。马善高说:“我去年访问丹麦时了解到,他们在推行EPR模式后,2014年的回收率高达七成。新加坡和丹麦是两个非常相似的国家,包括人口数量和所制造的垃圾量,我有信心这个模式能在本地奏效。“
环境及水源部接下来将就此课题进行更多业者和公共咨询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