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企图在油站起火,在涉嫌恶作剧纵火罪名下遭警方逮捕。


警方发文告表示,警方2月28日接获报案,一名27男子在位于淡滨尼4道的新加坡石油公司(SPC)油站,企图使用打火机和气雾罐(Aerosol Can)起火,威胁油站职员。


经调查,勿洛警署警员确认该男子的身份,并在今天(3月1日)于沈氏坊(Sims Place)一带将他逮捕。


男子因触犯刑事法典第436节条文,明天将在企图恶作剧以火蓄意摧毁建筑(Attempted Mischief by Fire to a Building)的罪名下被控上庭。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坐牢长达10年以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