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从8月1日起在属下中小学和初级学院的校园向教职员收取停车费,各校今早陆续通知教职员这项决定。
在露天停车场,向汽车征收的每月停车月票是75元,有盖停车场的停车月票是100元,这是平时上课期间的收费。而在学校假期的收费则分别是15元和20元。电单车方面,无盖停车场在平时的收费则是13元,学校假期2元。
教育部从去年10月1日已在三所工艺教育学院和五所理工学院全面实行停车收费。 《联合早报》前年报道,教育部就学校是否应如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一样,在校园实行停车收费的课题进行检讨。
检讨工作起因与2015年的总审计署报告有关。新加坡理工学院、淡马锡理工学院因征收的停车费低于市价,而工教院则因没有收取停车费,当年被总审计署“点名”,公务员不应获取“隐藏津贴”。
教育部随后针对学校是否在校园征收停车费进行检讨工作,停车收费预料比政府组屋的停车费低。
【更新】教育部受询时说,2015年总审计署报告反映,理工学院和工艺教育学院提供给教职员免费或低于停车市场价的停车费,在公共服务部门的裸薪(clean wage)准则下,等同于提供“隐藏津贴”。教育部与公共服务署、财政部讨论为教职员在校园停车决定一个合理的安排。
由于多数学校一带都设有收费停车场,学校停车场也只供教职员和特定访客使用,因此允许教职员免费停车涉及“应缴税的利益”(taxable benefit)。为遵照公共服务署的“裸薪”准则,应在学校向教职员收取适当的停车月票。
教育部说,它根据建屋局Tier 2(非居民)的月票价格来决定价格,同时也考虑到学校停车场的双用途,允许校车在特定时段停车。
据知,校方仍可继续允许“获批准”( authorised)的访客免费停车,例如家长和义工,但停车位会优先保留给付停车月票的教职员,得根据情况决定。一般上,校方只有在校园有足够停车位时才允许访客停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