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加入全国职工总会一个月,刚出任职总秘书长的总理公署部长黄志明发公开信质问:如果工作人士希望继续工作、有继续工作的需要或纯粹喜欢所从事的工作,为何要为工作年龄设限?


黄志明前天(5月22日)从原职总秘书长陈振声手中,接过领导职总的棒子。他上月23日与贸工部高级政务部长许宝琨医生同时受委为职总副秘书长,并获增补入职总中委会。


在过去一个月里,黄志明走访了多个工会,了解广大工作人士的心声。


他今天在“致所有新加坡籍工作人士的公开信”中说,一些年长工人告诉他,他们享受保持活跃的日子,对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感到满足。另有一些年长者表示仍需工作来糊口或养家。


“我的担忧是:员工达67岁的重新雇佣年龄上限后,雇主是否愿意继续雇用他们。追根究底,他们有工作的欲望,从事他们需要或喜欢的工作,为什么要为这个工作年龄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