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女子凌晨时分报警,向警方声称自己遭人抢走10万元,警方调查后发现女子报假案,女子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根据警方昨天发布的文告,涉报假案的42岁女子于本月22日凌晨1时22分报警。


当时,女子向警方声称,装有10万元的手提包被一名陌生男子抢走。


东陵警署警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女子提供的是假消息,女子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警方劝请公众,不要报假案,或向警方提供假消息,警方资源是用在打击真实的犯罪罪案和应对突发的紧急情况。


警方表示,报假案或提供假消息的公众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若向公务员提供不属实的消息,罪成可坐牢长达一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两者兼施。